住院治疗期间的丛飞

1969年10月29日,丛飞出生于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田庄台镇的一面街村,原名张崇。初二辍学,后考入沈阳音乐学院,1992年毕业,到广州闯荡,1994年到深圳。1994年8月开始长达11年的慈善资助。他热心公益,义演300多场,义工服务超过6000多小时,无私捐助失学儿童和残疾人超过150人,认养孤儿37人,捐助金额超过300万元。但是,丛飞的家俭朴得令人难以置信,经济状况时常捉襟见肘。2003年至2004年间,为了在开学前筹齐助学款,他先后背上了17万元的债务。 2005年4月12日,媒体首次披露丛飞捐助事迹,引起社会各界关注。5月12日,丛飞被确诊患有胃癌,次日发现癌细胞扩散。 6月16日,国家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对丛飞事迹做出批示,并委托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到医院看望。不久,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率市委有关领导前往医院看望丛飞。 6月22日,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委托,再次赶到医院看望丛飞,转达张德江对丛飞的关心和问候。6月23日,深圳市委、市政府授予丛飞“爱心市民”称号,并号召深圳党员干部向其学习。

2006年4月20日20日20时40分,丛飞因病医治无效在深圳市人民医院去世,年仅36岁。他提出,去世后捐出眼角膜。丛飞捐献的眼角膜使5名眼疾患者受益。